伊通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伊通满族自治县是全省唯一的满族自治县,是满族的发祥地之一,有悠久的满族历史和传统文化,古称一秃、伊敦、伊屯,均系满语音译,源于伊通河名。位于吉林省中部、伊通河、东辽河上游,东经124°49′-125°46′,北纬43°3′-43°38′。东与双阳县接壤,南界东辽、东丰二县,西南与梨树县相连,西、西北与公主岭为邻,北与长市郊区毗连。全境东西长76公里,南北宽66公里,总面积2523.1平方公里,占吉林省总面积的1.35%。耕地面积88094公顷,占全县总面积的34.9%。全县共辖12镇3乡,190个村,1168个自然屯。有满、汉、回、朝、蒙古等14个民族,总人口483000人。其中满族人口17.6万人,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7.9%。地处长白山脉向松辽平原过渡的丘陵地带。南、东南部为吉林哈达岭山脉,西北部为连绵起伏的大黑山脉,中西部为开阔的地堑平原,平原上散布着16座拔地而起的孤山,其中有7座状如北斗,得名“七星山”,素有“七星宝地”、“七星落地”之称。境内有大小河流128条,分属辽河和松花江两大水系,东辽河、饮马河、辉发河3个流域,年均降水量627.3毫米,年平均日照2536小时,无霜期138天。伊通满族自治县自然风光优美秀丽,民俗风情绚丽多姿、山清水秀、人杰地灵,旅游资源丰富独特、神奇秀丽、美韵天成,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交相辉映、特色鲜明、天趣横生,旅游景点星罗棋布、处处充满了山之神韵、水之灵秀。旅游业已被列为县委、县政府的工作目标,已形成5个旅游区,以伊通镇为中心的东部旅游区,以大孤山为中心的西部旅游区,以营城子镇为中心的南部旅游区,以新兴乡为中心的北部旅游区。自然景观美丽,1992年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,主要保护对象是基性玄武岩“侵出式”这一独特的火山机制,奇特火山景观和特殊火山地质现象,这一独特的火山成因机制,国内外罕见,被专家称为“伊通型”火山机制,具有极高的科普考察、探险猎奇、旅游观光价值。